晋中市银行业支持民营企业现状分析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蕞具活力的增长点和支撑力量。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民营企业目前面临着发展速度下降、资金困难增加等问题。对此,晋中银保监分局开展专题调查,并提出政策建议。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晋中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贷款余额780.9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43.23%,占比较年初上升1.93个百分点。民营贷款中不良贷款户数315户,不良贷款余额38.18亿元,不良占比4.89%。
(一)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晋中银保监分局引领银行业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监管政策要求,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每半年召开推进会,按季监测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两增两控”完成情况。鼓励银行业创新信贷模式,指导中小法人机构充分发挥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确保对民营企业有充足的信贷空间。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辖内法人机构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2.74亿元,同比增速40.57%,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21.31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户数1.66万户,高于去年同期0.32万户;三季度当季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9.27%,较一季度下降0.46个百分点;三季度末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3.94%,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0.14个百分点,总体完成“两增两控”目标。
(二)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提升信贷服务效率。辖内银行业不断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如晋中银行推出“续贷通”产品,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到期前均可申请续贷,实现了企业无还本续贷。开发区农商银行推出“随信贷”产品,资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可实现“即用即贷,随用随贷”,满足了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资金需求。
(三)规范经营服务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措并举,研究出台减费让利政策措施,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推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辖内银行业共出台降成本政策27条,累计取消或降低收费项目标准104项,为1.56万户企业减免收费0.61亿元,为804户企业减免利息1.17亿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如工行晋中分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行差异化管理,加权平均利率由年初的7.3%降至目前的4.46%,票据贴现利率由4.98%下降到4.82%。
(四)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晋中市银行业进一步改进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和鼓励体系,强化正向激励,将支持民营经济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如建设银行晋中分行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重点指标纳入2018年营销部门绩效考核以及支行副行长经营绩效合约中;将小微新拓户纳入各支行2018年考核以及三季度工作考核中;2018年公司金融业务部对支行的考核办法共42项指标,总分值1000分,其中小微企业相关指标占10项、300分,占比30%。
(五)持续推动银税合作,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辖内银行业从建立机制、签订协议、产品对接、加大宣传等方面,持续开展银税合作,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再辟新径。截至2018年11月末,晋中市银行业有余额的银税合作产品共12个,向472户企业授信27.25亿元,向407户企业发放贷款445笔、25.85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437笔、23.46亿元,纯信用贷款267笔、1.87亿元。
(一)民营企业自身经营存在短板。一是多数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能力匮乏,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较弱。二是多数民营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企业资产与家庭和个人财产之间缺乏明显的界限,经营管理水平受限。三是大部分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出具连续、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银行难以通过报表与账户流水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
(二)普遍缺乏有效担保。民营企业普遍资产规模小,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个别企业生产经营的厂房系租赁的,个别企业虽拥有自己的土地、厂房,但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普遍来看,民营企业能用于抵质押和担保的标的物有限且价值不高,往往难以形成充分有效的贷款增信。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信用信息涉及金融、工商、税务、质检、法院等部门,尚无统一的信息归集、查询系统。目前,多数银行业机构仅可查询银行系统内的贷款及违约信息,缺乏银行体系外的信用信息及借贷情况了解渠道。
(一)继续加快产品创新。推动银行业主动调研民营企业客户需求,针对民营企业信贷需求“短、平、快、急”的特点,加快推广数据型金融产品,推广线上模式,探索、设计、开发适合民营企业投融资业务的金融产品。
(二)分类施策,帮扶企业度过难关。指导银行业客观对待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对困难企业采取“一企一策”逐一研判,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必要时可通过再融资、贷款要素调整、增加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三)加强贷后管理。督促银行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有效识别、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做好贷中贷后检查,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积极开展多层级联动催收,动态掌握企业情况,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征信状况及保证人情况等。与涉诉企业积极沟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股权纷争蕞新进展情况。在落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监管要求的同时,把握好收益和风险的平衡,提升信贷资产质量水平。
20190107晋中分局--晋中市银行业支持民营企业现状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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