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曹河路府前街交叉口三轮摩托车任性闯红灯被撞还要负全责!
2025年04月14日12时20分,赵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曹河路府前街交叉口,左转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对向绿灯直行的韩受伤和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来源:晋中交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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