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10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复
近日,省政府批复了太原市10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太原市指导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指出,要着力将小店区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重要对外综合交通枢纽、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核心区、省城现代商务中心区、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将迎泽区建成省会核心功能承载区、历史文化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将杏花岭区建成历史文化展示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将尖草坪区建成新材料与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宜居城区;将万柏林区建成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态宜居城区;将晋源区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太原市数字经济集聚区;将清徐县建成中华醋都、化工新材料基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太原都市区重要节点城市;将阳曲县建成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产业新城、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太原都市区重要节点城市;将娄烦县建成省城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地、红色文旅和生态休闲目的地、特色农业示范区;将古交市建成山西省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太原都市区重要节点城市。
批复强调,要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到2035年,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不得低于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得突破上位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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