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吕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转让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吕自然资发〔2021〕230号)等相关规定,拟对2019-02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方山分公司
二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拟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方山县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方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
方山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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