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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规定工业用地供应前须通过项目遴选

  珠江商报讯记者李文杰报道:《顺德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近日完成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办法,顺德工业用地项目分为重点产业项目和一般产业项目,供应前须通过项目遴选,鼓励“带方案”出让用地。

  该办法提出,工业用地项目分为重点产业项目和一般产业项目。其中,重点产业项目应至少符合四项条件之一: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品牌具有重大影响力,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10亿(含)或用地面积100亩(含)以上,需要通过“一事一议”提供区财政资金扶持的招商引资项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认为属于重点产业项目。

  工业用地供应前须通过项目遴选,一般产业项目、重点产业项目有不同的遴选程序。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面积100亩(含)以上的一般产业项目在会审完毕后,报区政府审定。

  工业用地项目通过遴选后进入供地环节。顺德鼓励“带方案”出让用地,由用地意向人根据用地建设条件和各项管控要求,提前完成用地工程建设方案编制,携方案报名参与土地竞买。同时鼓励弹性年期出让用地;鼓励用地意向人联合申请竞买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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