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调查:居民对70年后土地使用权存在分歧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以来,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零点研究咨询集团日前进行的专门调查显示,邻里间过去靠协商甚至冲突解决的矛盾,如今靠“法”来约束,多数居民认为是及时且必要的,超6成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立法规定绿地归属问题;7成居民认为有必要立法规范“底商”,也有必要规范噪音扰民。
人大常委会将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五次审议
《物权法》中有相当部分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条款。对于“城镇居民可到农村买房子,但不能买土地”的条款规定,觉得有必要进行立法的人总体占50.3%;从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意见来看,城市和小城镇居民中认为有必要立法的人分别占54.4%和54.6%,高于农村(47.8%)。零点分析员杜莉称,总体看居民对此问题的看法存在不确定性。
物权法草案首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70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
物权法草案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出售小区内车位
调查结果显示,有47.5%的人认为该规定没有必要,有41.8%的人认为有必要。两者的比例较接近。
分析员杜莉称,由此看来居民的看法存在分歧,而土地的使用权又相当重要,以法的形式规定,无疑更加重要。
据介绍,整个调查于2006年4月开始,抽样入户调查范围覆盖北京、广州、新乡、上海、晋中和泸州6个城市,浙江绍兴诸暨等7个城镇及周边农村的2180名18-60岁之间的居民。
只见胎动不见分娩 物权法究竟还要酝酿到何时?
更多房产资讯,更多业内动态,敬请关注房天下(微信号:Fang-com1999)。
更多购房知识,更多宝典秘笈,敬请关注房天下购房指南(微信号:sfzhishi)。
去年至今近四千人来鹤岗买房,有关部门出手扶持外地人就业
0$昨日(8月29日),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发布的“物权法调查”显示,6成以上居民认为用法的形式约束诸如绿地归属、底商、噪音扰民等很有必要;而对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很多受访者并不太确定,这更加证明立法明确规定的$0$物权法调查:居民对70年后土地使用权存在分歧$
物权法调查:居民对70年后土地使用权存在分歧
物权法草案二次审议热点分析--物权法走向
不再封闭建小区是否违背物权法? 高法回应
版权声明:本文由晋中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