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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沁自然让告字[2019]03号

  原标题: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沁自然让告字[2019]03号

  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出让qs2019-1号等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公开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近三年在我县范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但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本次公开出让商务金融用地报名达三家以上(含三家),采取拍卖出让方式,报名不达三家,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工业用地采取挂牌出让方式。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17日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17日到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以竞买保证金的电子回单作为入账凭证),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9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1、qs2018-24号宗地原地类涉及农用地(含耕地),土地出让金不包含耕地开垦费和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等,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为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地块范围内如地上、地下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或个人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联系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城新建东路3000号四楼)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 (自然资源局)

  开户单位: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水支行

  2019年8月2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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