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9年10号)
经晋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新能源汽车园区文华东街北侧、光明路东侧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 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 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九、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法【2018】86号)文件要求,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按照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租房,按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装修标准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 无偿移交给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产权归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所有);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项目,按照上年度市城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缴纳应配建面积部分的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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