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晋中自然告字[2019]10号)
经晋中市人民政府批准,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70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4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50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10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9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1、该宗地为商住用地,面积13158.72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7237.3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面积5921.42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 2、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86号)按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3、地块北侧预留4米公用通道。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40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86号)按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新能源汽车园区文华东街北侧、光明路东侧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70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50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75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3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8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1、JZGT2019T29、JZGT2019T30、JZGT2019T31宗地为组合供应。 2、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86号)按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大于或等于2并且小于或等于2.8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1、JZGT2019T29、JZGT2019T30、JZGT2019T31宗地为组合供应。 2、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86号)按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30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1、JZGT2019T29、JZGT2019T30、JZGT2019T31宗地为组合供应。 2、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86号)按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3、该宗地为商住用地,面积43531.13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8706.23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面积34824.90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40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土地开发建设条件
2019年09月17日09时00分
2019年09月26日16时00分
1、该宗地为商住用地,面积32237.88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17730.83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面积14507.05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 2、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86号)按比例无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凡满足公开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土地属房地产开发的地块按【晋政发(2010)4号】和【晋政办发(2011)18号】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 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 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挂牌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五)此公告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中市)进行查阅。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28日至2019年09月16日到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28日至2019年09月24日到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24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09月24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6时30分;
4、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9年9月17日9时至2019年9月26日16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仅限于网上竞价,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竞买人在签订《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现场竞价确认书》后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按《晋中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出让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对拟竞买宗地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五日提出,否则,因不了解宗地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1、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账号/户名/开户行,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交易系统支持保证金交纳的银行有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晋中银行。
2、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如有特殊要求,在缴纳保证金时提交纸质文件说明)。
3、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4、本次挂牌出让实行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5、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尽早交纳保证金。
7、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同时需向晋中市市民之家1005室晋中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竞买资料两份,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处需按手印。
(八)竞得人需依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86号)文件要求,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应按照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租房,按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装修标准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 无偿移交给市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产权归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所有);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项目,按照上年度市城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缴纳应配建面积部分的建设资金。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晋中市民之家
另:如果您在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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