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2023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创业街8号路-345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生产车间分区为北侧布置挤出区、西侧布置原料管材存放区、中部布置2台切管机、2台镗孔机、2台车床、1台衬管机,东侧布置6台压装机、1台倒角车槽及、1台铣边机、成品区及打包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30万根新型材料托辊。工程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97%。
废气:(1)对于混合配料上料、搅拌、出料过程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上料口及出料口为敞开式,需设置集气罩收集上料及出料时产生的粉尘,集气罩为半封闭结构,三侧封闭,一侧软帘,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对于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挤出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每台挤出机上方均设置半封闭结构,三侧封闭、一层软帘的顶吸式集气罩,废气有效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蕞终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先进入化粪池,通过园区管网,蕞终进入山西正阳污水处理站。挤出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聚乙烯外壳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托辊轴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利用原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合法、安全处置。
废旧汽车回收拆解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本项目位于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义街力源健身器材院内
本项目位于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义街力源健身器材院内。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报废汽车拆解规模15000辆/年,其中小型燃油车汽车9000辆/年,中型燃油汽车2000辆/年,大型燃油汽车1000辆/年,小型电动车汽车2500辆/年,中型电动汽车500辆/年,不包括特种运输车(消防车、液化气运输车等)等车型。本项目主要建设拆解车间、报废机动车暂存区域以及拆解车间设备安装和相应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油挥发废气与铅酸电池酸性废气。废油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设施及排气筒与大中型燃油车废油液抽取废气、电动车废油液抽取废气共用);废铅酸电池存放危废间全封闭并负压收集,收集后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喷淋塔排水和报废机动车冲洗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修文移动污水处理站;地面冲洗水、喷淋塔排水和报废机动车冲洗水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工艺)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用水。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采集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碎玻璃、橡胶、塑料、废电线电缆等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废油液(包括废汽油、废柴油、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制动液、水箱废水、废防冻剂等)、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棉纱、手套、废油箱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部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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