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闫村广场景观建设工程磋商公告
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闫村广场景观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六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闫村广场景观建设工程
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闫村广场景观建设工程
广场土方修缮、回填;地面硬化,园路、园林景观建设;路灯、绿化等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地点: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B座六层
售价:¥5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地点: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B座六层会议室
地点: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B座六层会议室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4.供应商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5.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
(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晋中市太谷区范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24号睿鼎国际B座六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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