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晋中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提出的土地收储申请,拟对下述土地收储,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土地座落:榆次区蕴华街北侧、锦纶厂宿舍以南。
宗地四至:东至晋中市土地储备中心,南至蕴华东街,西至晋中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园,北至锦纶厂宿舍。
拟收储土地面积:8621.44平方米(合12.93亩)。
本公示为期10日(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到晋中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电话),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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