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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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3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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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 建设单位: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太原霆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 二一年六月 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 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说明 序号 技术审查意见 修改内容 细化分析本项目与 《土地复垦条例》、 已细化分析本项目与《土地复垦条例》、《煤矸石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相符 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相符性,见 P5-6。已补 性。补充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规划 充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规划和批复文件,见附 1 和批复文件。补充昔阳县土地利用总 件。已补充昔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已分 体规划内容,分析项目与规划的符合 析项目与规划的符合性,已结合土地利用现状与 性,结合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利用规 土地利用规划,已分析土地复垦方向的合理性, 划,分析土地复垦方向的合理性。 见P137、P139。 进一步说明原有土地利用情况。根据 已进一步说明原有土地利用情况,见 P138。已 场地地形、地质条件,优化本工程布 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优化了本工程布置, 置,核实平、剖面图,补充取土场位 已核实平、剖面图,已补充取土场位置,已完善 2 置,完善工程建设内容,细化场地整 工程建设内容,已细化场地整平工程介绍,已完 平工程介绍,完善矸石自燃防止措施 善矸石自燃防止措施和矸石填埋计划,见 和矸石填埋计划。核实工程建设周期。 P27-33、P41-45。已核实工程建设周期,见P28。 细化说明本项目与区域断裂构造的位 已细化说明本项目与区域断裂构造的位置关系, 3 置关系,说明场地出露地层岩性,进 已说明场地出露地层岩性,已进一步分析本项目 一步分析本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选址的合理性,见P114-117、P6-7。 说明评价区周围村庄的饮用水源分布 已说明评价区周围村庄的饮用水源分布和类型, 和类型,明确地下水保护目标,合理 已明确地下水保护目标,已合理确定地下水调查 4 确定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明确土壤 评价范围,见P24、P23。已明确土壤敏感目标, 敏感目标(村庄、耕地)。 见P24、P25。 补充反映本工程的地表水系图,说明 已补充反映本工程的地表水系图,已说明本项目 本项目沟谷与区域水系的关系,补充 沟谷与区域水系的关系,已补充介绍松溪河(项 5 介绍松溪河(项目所在段)及其水文 目所在段)及其水文特征,见 P64、P63。已核 特征。核实松溪河地表水环境功能及 实松溪河地表水环境功能及水质控制标准,见 水质控制标准。 P16。 简化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补充 已简化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见P109-113; 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介绍,明确主要 已补充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介绍,已明确主要含 含水层类型及其水文地质特征,补充 水层类型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已补充评价区水文 6 评价区水文地质图和地下水流场图。 地质图和地下水流场图,见 P114-121。已补充 补充治理区地质、包气带水文地质特 治理区地质、包气带水文地质特征介绍,见 征介绍。 P116-121。 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昔阳县城镇、乡 已在地理位置图上标出昔阳县城镇、乡镇饮用水 7 镇饮用水源地的位置,说明本项目与 源地的位置,已说明本项目与水源地的位置关 水源地的位置关系。 系,见P62、P67-68、P71-72。 8 补充松溪河地表水例行监测资料,说 已补充松溪河地表水例行监测资料,已说明其水 明其水质现状。核实地下水监测井的 质现状,见P84。已核实地下水监测井的深度及 深度及含水层层位,核实地下水水位、 含水层层位,已核实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数据, 水质监测数据。 见P85、P89。 已明确地下水污染预测的目的层位,见 P121; 明确地下水污染预测的目的层位;核 已核实矸石淋溶实验资料,已说明地下水污染预 实矸石淋溶实验资料,说明地下水污 测因子确定的合理性,见 P39-41、P123;已合 染预测因子确定的合理性;合理确定 9 理确定水文地质参数,已完善地下水污染预测和 水文地质参数,完善地下水污染预测 土壤污染分析内容,见 P121-126、P141-148。 和土壤污染分析内容。细化地下水污 已细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跟踪监测计划,见 染防治措施和跟踪监测计划。 P126-128。 完善生态环境评价内容,按不同建设 已完善生态环境评价内容,已按不同建设阶段细 阶段细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完善生 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已完善生态保护措施,见 10 态保护措施。结合项目特点调整土壤 P130-132、P151-153。已结合项目特点调整土壤 评价内容;完善地表水、地下水风险 评价内容,见 P135-148;已完善地表水、地下 评价内容和防控对策。 水风险评价内容和防控对策,见P134-135。 复垦区北区全貌 复垦区北区(1) 复垦区北区(2 ) 复垦区北区 (3 ) 复垦区北区植被现状 复垦区北区沟口 运输道路现状 复垦区内部分取土场现 状 复垦区南区全貌 复垦区南区沟口 目录 头部章 概述 1 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 1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4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8 1.5“三线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0 第二章 总则 12 2.1 编制依据 12 2.2 评价因子 14 2.3 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5 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8 2.5 环境功能区划 23 2.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4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7 3.1 建设项目概况 27 3.2 工程建设内容 28 3.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7 3.4 公用工程 37 3.5 煤矸石来源及主要成分 38 3.6 工程分析 41 3.7 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50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4.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74 4.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82 4.4 区域污染源调查 98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0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00 5.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5 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9 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29 5.5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0 5.6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 132 5.7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35 5.8 环境效益 146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49 6.1 环境保护措施 149 6.2 环保投资估算 157 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59 7.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59 7.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59 7.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62 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3 8.1 环境管理 163 8.2 环境监测 165 8.3 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 166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8 9.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68 9.2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69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169 9.4 环境影响分析 170 9.5 公众参与 171 9.6 环境保护措施 171 9.7 环境损益分析 174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5 9.9 总结论 176 附件: 1、委托书; 2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3、编制单位营业执照; 4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5、昔阳县自然资源局意见; 6、占地协议; 7、矸石处置协议; 8、原昔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昔阳县宝鑫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90 万吨/年跳汰洗 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昔环函字[2016]78 号);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 (编号: ); 10、昔阳县宝鑫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11、矸石处置协议; 12 、原昔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昔阳县鸿鹏型煤有限公司90 万吨/年跳汰洗煤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昔环函字[2016]82 号);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 (编号: ); 14 、昔阳县鸿鹏型煤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15、矸石处置协议; 16、原晋中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年入洗原煤 120 万吨洗煤技改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函[2013]181 号); 17、原晋中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年入洗原煤 120 万吨洗煤技改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市环函[2014]317 号); 18、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19、矸石处置协议; 20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昔阳分局 “关于昔阳县金鼎商贸有限公司 120 万吨洗煤技术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昔环函字[2019]10 号); 2 1、晋中市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表(试行)(编号-005 ); 22 、昔阳县金鼎商贸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3、勘界图及坐标; 24 、煤矸石淋溶检测报告; 25、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报告; 26、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 头部章 概述 1.1 项目的背景及特点 山西省是我国煤炭产量大省,是我国蕞主要的煤炭能源基地,其资源非常丰富, 近年来产量已超过9.63 亿吨。随着煤炭生产的不断扩展,煤矸石的产生量与日俱增, 煤矸石产生量按原煤产量的15%计,每年煤矸石至少增加 1.44 亿吨,长年积累下来 煤矸石总量会越来越多,如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大量侵占土地,而且一直会持续增 加。这样大量的煤矸石已严重地污染了环境,并侵占了大量的土地和农田,破坏了 土地资源,如不加紧有效利用,将影响煤炭工业的正常发展,影响周围环境质量。 昔阳县国土面积达29 1.82 万亩,其中农用地47 万亩,含耕地43.48 万亩,林地 98.05 万亩,牧草地12.66 万亩,未利用地128.05 万亩。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属于 滩涂,山地,可开垦为耕地、林地的后备资源较多。 昔阳县李家庄乡王家山村村委为解决本村土地资源相对短缺问题,并为村民谋取 福利,特委托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对昔阳县李家庄乡王家山村东侧 的荒沟进行土地复垦。该条荒沟现状植被主要是其他草地,因此,昔阳县金地煤矸 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拟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拟将煤矸石作为填充物,铺设0.7m 厚 低肥效土和0.3m 厚熟土壤,以满足植树的用地要求,并将复垦后的合格土地归还当 地村民。 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在充分调研周围农村土地结构和地形的基 础上,结合当地农民可耕用地少、治理荒沟愿望迫切的实际情况,跳出征地--排矸 --治理的传统模式,科学性的提出了租沟--填沟--造地--返还农民的治理模式。 在此基础上,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000 万元在昔阳县 李家庄乡王家山村东侧沟壑拟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 2021 年3 月 1 日,昔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项目出具了山西省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89-01-595366 。 本项目位于昔阳县李家庄乡王家山村东侧1.21km 及0.45km 处的天然坑洼地内, 设置2 处复垦区 (南区与北区),南区和北区相距0.2km (直线距离)。 北区占地面积7.58h ㎡,场地现状为荒沟,为自然坑洼区,沟道大致西北-东南 1 走向,西北高、东南低,主沟道东侧分别有 3 处支沟,占地区蕞低点位于沟口处标 高约880m,蕞高点处标高945m,沟道平均比降0.07 。整个沟道汇水面积97hm2 (其 2 2 中左侧汇水62hm ,右侧汇水35hm )。沟内地貌为黄土覆盖,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 沟道地质条件较好,未发现滑坡、断裂、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南区占地面积3.75h ㎡,场地现状为荒沟,为自然坑洼区,沟道大致东北-西南 走向,东北高、西南低,场地蕞低点位于沟口处标高约882m ,蕞高点沟头处标高975m 。 沟道总长度约640m ,平均沟底比降约0.14 。整个沟道汇水面积27hm2 (其中左侧汇 2 2 水 14hm ,右侧汇水13hm )。沟内地貌为黄土覆盖,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沟道地 质条件较好,未发现滑坡、断裂、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 目前南区沟内造地填平需要的总填料容积为72.45 万m³ (覆土12.41 万m³、填 充矸石60.04 万m³)。复垦区堆矸高度从881.5m-975m ,堆渣总高度为93.5m 。完成 场地内矸石填埋工作,并进行土地复垦。复垦方向为林地 (2.50h ㎡),护坡为人工 草地 (1.25h ㎡)。 目前北区沟内造地填平需要的总填料容积为79.71 万m³ (覆土15.33 万m³、填 充矸石64.38 万m³)。复垦区堆矸高度从876.5m-945m ,堆渣总高度为68.5m 。完成 场地内矸石填埋工作,并进行土地复垦。复垦方向为林地 (6.40h ㎡),护坡为人工 草地 (1.18h ㎡)。 本项目设计南区2.7 年完成场地内填充工作,北区2.6 年完成场地内填充工作, 总计5.3 年完成场地内填充工作。 根据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煤矸石综合利用,是指利用煤矸 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化工产品、筑路、土地 复垦等。本项目是对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利用于煤矸石综合治理及土地复垦,属于 进行综合利用与土地复垦。 本项目填充物主要来源于昔阳县宝鑫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昔阳县鸿 鹏型煤有限公司洗煤厂、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及昔阳县金鼎商贸有限公司洗煤厂,以 上企业均位于本项目复垦区周边6km 范围内。 昔阳县宝鑫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生产规模为年入洗原煤90 万吨 (主要 入洗当地15#原煤),20 16 年11 月14 日,原昔阳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昔阳县 宝鑫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 90 万吨/年跳汰洗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 (昔环函字[2016]78 号);2017 年10 月18 日,原昔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昔阳县宝鑫洁 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 90 万吨/年跳汰洗煤建设项目下发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备案表 (编号:20 17-0724-0007 );2020 年 7 月20 日,昔阳县宝鑫洁净型煤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 28M001X 。 昔阳县鸿鹏型煤有限公司洗煤厂生产规模为年入洗原煤90 万吨 (主要入洗当地 15#原煤),20 16 年 11 月 14 日,原昔阳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了 “关于昔阳县鸿鹏型煤 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跳汰洗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昔环函字[2016]82 号);2017 年 8 月 3 日,原昔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昔阳县鸿鹏型煤有限公司 90 万吨/ 年跳汰洗煤建设项目下发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表 (编号: );2020 年 7 月29 日,昔阳县鸿鹏型煤有限公司进行了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并取得了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45X001Z。 昔阳县宏源洗煤厂生产规模为年入洗原煤 120 万吨 (主要入洗当地15#原煤), 2013 年7 月29 日,原晋中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年入洗原煤 120 万吨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函[2013]181 号);2014 年12 月23 日,原晋中市环境保护局下发了 “关于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年入洗原煤120 万吨 洗煤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市环函[2014]317 号);2020 年7 月20 日, 昔阳县宏源洗煤厂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 42R001W 。 昔阳县金鼎商贸有限公司洗煤厂生产规模为年入洗原煤 120 万吨 (主要洗选当 地 15#原煤),2019 年5 月27 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昔阳分局下发了 “关于昔阳县 金鼎商贸有限公司 120 万吨洗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昔环函字 [20 19]10 号);2020 年5 月27 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昔阳分局对该项目下发了晋中 市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表 (试行) (编号-005 );2020 年7 月15 日,昔阳县金鼎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登记 回执,登记编号为:33C001X 。 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备用矸石场已接近库容,正在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昔阳县宝 鑫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昔阳县鸿鹏型煤有限公司洗煤厂及昔阳县金鼎商 贸有限公司洗煤厂均未设置备用矸石场,环评批复要求送当地建材厂生产煤矸石砖, 3 近年来由于市场原因及采暖季错峰生产等因素不能满足现状煤矸石的综合利用,亟 需寻找新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本项目的建设将收集上述企业产生的煤矸石,统 一填埋处置,封场后进行土地复垦。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本次环评工作进行中,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部分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 并就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为挡矸 墙工程、截排水工程、防渗工程、护坡工程、填埋工程、复垦工程、环保工程以及 配套运矸道路等辅助工程,运营期主要为复垦区全部覆土复垦后统一交还当地村民 使用,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次评价主要对施工期进行分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过程见图1-1。 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管理政策分析 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1)政策符合性 4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四十三、 环境保 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 “25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本 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2)矸石综合利用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属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 办法》(2014年修订版)中的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土地复垦”,根据《煤矸石综 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版),利用煤矸石进行土地复垦时,应严格按照 《土 地复垦条例》和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遵守相关技术规 范、质量控制标准和环保要求。 2021年6月15日,昔阳县自然资源局同意“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按照 《土地复垦条例》要求编制 《土地复 垦方案》;建设单位应根据自然资源局的意见编制 《土地复垦方案》,并报自然资 源部门审查。 2018年6月4 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 规划》(晋经信资源字[2018]151号),规划要求:“加大煤矸石综合利用力度。鼓 励煤矸石治理沉陷区和裂缝区以及复垦回填等利用。” 2020年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下发了 《关 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20]63号),通 知要求: “鼓励对煤矸石进行井下充填、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收矿产品、制取 化工产品、筑路、土地复垦等多途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综合利用方式, 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本项目为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所选用复垦区为天然坑洼区, 沟内坡度较小,填埋后可以增加林地面积,减少沟壑水土流失,同时也可以将项目 煤矸石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在填埋中按照 《土地复垦条例》和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执行复垦方案,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根据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煤矸石产生单位应对既有的煤矸 石堆场(库)的安全和环保负责,应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综合 利用措施消纳煤矸石、消除矸石山;对确难以综合利用的,须采取安全环保措施, 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煤矸石 5 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治煤矸石自燃对大气及周边环境的污染,鼓励对煤矸石 山进行植被绿化。”本项目的建设将收集昔阳县宝鑫洁净型煤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 昔阳县鸿鹏型煤有限公司洗煤厂、昔阳县宏源洗煤厂及昔阳县金鼎商贸有限公司洗 煤厂产生的矸石,统一填埋处置,封场后进行土地复垦。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及《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符合 《煤矸石综合利 用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 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 1.3.2 选址可行性分析 根据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选址、设计、建设及运 行管理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煤炭工程项 目建设用地指标》等相关要求。 根据煤矸石化学成分分析资料及煤矸石淋溶检测结果,本项目拟入场矸石不属 于危险废物,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其的储存、处置按照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的要求进行。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修改单 (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本项目厂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要求,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 上,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禁止选在江 河、湖泊、水库蕞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同时,根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位置不得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 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贮存场、填埋场应避开活动断层、溶洞 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区域;贮存场、填埋场不得选在江河、湖 泊、运河、渠道、水库蕞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 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晋中市昔阳县李家庄乡王家山村东侧的天然坑洼地内, 不在昔阳县城市规划范围内,本项目选址不在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在永久 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根据收集到的水文地质资料,本 6 项目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区域,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贫乏,距离蕞近的地表水为场址南侧约2.06km处的松溪河 (相 对于南区),并且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同时 也不在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 另外,本项目位于昔阳县李家庄乡王家山村东侧,建设单位在完成编制土地复 垦方案评审后,按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昔阳县土地复垦规 划的要求。 表1-1 本项目选址环保符合性分析 序号 选址要求 本项目填沟土地复垦场地 符合性 不在昔阳县城乡总体规划范围内,不违背 1 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符合 昔阳县城乡总体规划要求 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场 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过 地距离蕞近的村庄为王家山村,距离为 2 符合 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0.45km (相对于北区),且村庄与复垦区 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中间有山体阻隔,符合要求。 贮存场、填埋场的位置不得选在生态 本项目选址不在当地生态保护红线 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 内,不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 符合 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根据收集到的水文地质资料,本项目不在 4 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 符合 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或泥石流影响区。 场地范围内未发现断裂及其他构造形迹,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 且项目选址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 5 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 符合 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 地等区域 区域。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选址未处于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 水库蕞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水库蕞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 6 符合 以及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国家和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 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 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选址范围无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也无 7 符合 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特别保护的区域。 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修改单 (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同时也符合 《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 7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中 “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项目并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 限公司于202 1 年3 月正式委托太原霆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公司)承担本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 接受委托后,环评公司环评部组织持证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 关资料,全面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 (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等 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 的筛选。 环评公司在完成各评价专题工作后,编制完成了《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 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未开工建设。 晋中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于202 1 年6 月8 日组织有关专家对 《昔阳县金地 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了技术审查。评价单位根据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将《昔 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报请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属环境治理业项目,评价重点为项目施工和建成后使区域的利用格局及 土地使用现状的改变,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运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 关注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噪声、地下水、生态、土壤影响。 1、通过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搞清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现 状。 2 、本次评价将从项目环境影响、敏感目标保护、周边制约因素、城市规划等全 方位分析,明确建设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 3、根据项目特点及污染特征,除了水、气、声等传统环境问题外,评价要更加 关注弃矸场建设产生的生态问题,分析煤矸石淋溶对地下水产生的环境影响,制定 避免污染、防治污染的针对性对策、措施,以求把不利影响减少到蕞低程度。 4 、通过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的影响分析,从环保角度明确 8 本项目环境可行性,明确本项目封场后产生的环境正效应,为管理部门审批、项目 设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通过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从环保角度明确矸石淋溶液不会对周边水井产生 明显的影响,为管理部门审批、项目设计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综合区域发展规划、环境保护的要求,通过环境空气、水体、声学环境、生 态环境等的影响分析及预测,从环保角度明确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和选址可行性, 为管理部门、工程设计提供环境保护科学依据。 1.5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建立“三挂钩”机制,“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 的环境权益。“三线一单” ,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项目,项目属于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25 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不属于产 能严重过剩、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和环境敏感的项目,本项目所在区域尚未设置负 面清单,同时,也不在区域环评改革负面清单中。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晋中市昔阳县李家庄乡王家山村东侧的荒沟内。本 项目对煤矸石进行综合治理,然后进行土地复垦,符合 《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 规划》(晋经信资源字[2018]151 号)“加大煤矸石综合利用力度。鼓励煤矸石治理沉 陷区和裂缝区以及复垦回填等利用”要求。同时,本项目占地范围内现状植被类型 主要为灌丛及灌草丛,土地利用类型为裸地及草地,复垦区全部覆土复垦后,马道 和顶部平台种植植物,边坡种植灌草,将增加林地面积。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 的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①大气:本次评价收集了昔阳县2020 年全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根据昔阳 县2020 年全年例行监测数据可知,所有监测值除SO 、NO 、CO 外其余值均出现超 2 2 标现象。昔阳县属于超标区。 9 同时,建设单位委托山西中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评价区域内的建都村TSP 进 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为202 1 年3 月23 日-29 日。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TSP 达标。 ②地下水:建设单位委托山西中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 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202 1 年3 月23 日。监测点位为1#王家山村水井、 2#建都村水井、3#马家峪村水井。由监测结果可知,3 个水质监测点位中,所有地下 水监测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③噪声:建设单位委托山西中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 1 年3 月23 日对本项 目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点位为复垦区厂界四周,昼、夜各1 次。 由监测结果知,各监测点昼间与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可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 1 类标准值的要求。 ④土壤:建设单位委托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 1 年3 月24 日-25 日对本项目 2 个场地进行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每个场地监测点位均为复垦区 上游、下游、场地内各设 1 个表层样点,复垦区场地内设3 个柱状样点,其中每个 表层样采集0-0.2m 各1 个土壤样品,每个柱状样分别采集0-0.5m 、0.5-1.5m 、1.5-3m 各1 个土壤样本,2 个场地共计24 个土壤样品。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土壤环境 质量现状均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 )表 1 标准值的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等敏感目标。根 据《昔阳县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ⅡA-5-2-3 中部生态城镇建设与协调发展生 态功能小区;根据《昔阳县生态经济区划》,本项目属于IVA 乐平镇、大寨镇煤炭及 综合产业优化开发区,本项目对煤矸石进行综合治理及土地复垦,通过对矸石的综 合整治,覆土绿化,增加区域林地面积,减少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改变是可接受的。 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 《昔阳县生态功能区划》和 《昔阳县生态经济区划》。 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的鼓励类:“四十三、 环境保护 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 “25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本项 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10 本项目位于晋中市昔阳县李家庄乡王家山村东侧1.21km及0.45km处的天然坑洼 地内,不在昔阳县城市规划范围内,本项目选址不在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不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项目蕞近的村庄为场址西 侧0.45km处的王家山村 (相对于北区)。根据收集到的水文地质资料,本项目不在 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以及湿地等区域,项目所在 区域地表水贫乏,距离蕞近的地表水为场址南侧约2.06km处的松溪河(相对于南区), 并且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同时也不在国家和 地方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内。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山西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 办法》、 《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不违背 《昔阳县总体规划》 (2011-2030 ),在采取 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 项目公示期间均没有公众提出意见,选址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昔阳 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是可行的。 11 第二章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2 1.3 ; 2 、昔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2021.3.1 。 2.1.2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 月1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 年1 月1 日; 3、《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 年3 月5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 (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 18 年1 月1 日 (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9 月1 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 月1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10 月26 日 (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 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 日;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 年1 月1 日; 14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20 17 年4 月5 日;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 13〕37 号文); 1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 】109 号);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18、《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6 年修订)》,2016 年12 月8 日; 19、《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8 年修订)》,20 19 年1 月1 日; 20、《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0 年11 月26 日; 2 1、《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 12 总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晋环发[2015]25 号; 22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建设项目目录(2015 年本)》的通知,晋环发【2015 】64 号,2015 年5 月15 日; 2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15 年4 月2 日; 24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9 月10 日; 2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 16]3 1 号,2016 年5 月28 日; 26、《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1 月1 日; 27、《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10 月1 日; 28 、《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1 月1 日; 29 、《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3 月1 日;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 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 号《煤矸石综 合利用管理办法》,20 15 年3 月1 日;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关于 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 号),2020 年 10 月30 日; 32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 通知,晋经信资源字[2018]151 号,2018 年6 月4 日; 3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0—202 1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 〔2020 〕47 号),2020 年11 月06 日; 34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 年决战计划 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 〕12 号),2020 年3 月25 日。 2.1.3 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 18); 13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 10-2016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864-2018 );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 18); 9、《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 10、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 1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 12 、《煤矸石填埋造田技术规程》(DB14/T1114-2015 )。 2.1.4 参考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 、昔阳县当地自然社会有关资料; 3、昔阳县金地煤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治理及土地复垦项目 初步设计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2.2 评价因子 2.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本次工程的施工和运行将会对周围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群生活质量产生一 定程度的影响,只是在不同的时段影响程度和性质不尽相同。根据不同时段环境影 响分析结果,结合工程分析,给出本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见表2-1。 表2-1 环境影响识别矩阵 影响分析 建设期 环境要素 挡矸墙、护坡施工系统 运输 矸石填埋 覆土复垦 环境空气 -2S↑ -1S↑ -2L↓ +1L↑ 地下水环境 -1L↑ 声环境 -1S↑ -1S↓ -1L↓ +1L↓ 自然物理环境 土壤环境 -1S↑ -2L↓ +2L↑ 地质环境 -1L↓ 矿产资源 自然生物环境 农作物 -2S↓ -1S↓ -2L↓ +3L↑ 14 植物 -3S↓ -1S↑ -1L↓ +3L↑ 地区发展 +1S↑ 就业 + 1S↑ 税收 社会经济环境 企业利润 发展规划 +1S↑ 公共设施 公众健康 -1S↑ -2S↓ -1L↓ +1L↑ 社会安全 生活质量 环境美学 -1S↓ -1S↓ -1L↓ +1L↑ 人文景观 -2S↓ -2S↓ -1L↓ +2L↑ 注:+ ——正效应;- ——负效应;L——长期影响;S——短期影响;↑——可逆影响; ↓——不可逆影响;3、2、1——影响程度由大到小。 2.2.2 评价因子的筛选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及本项目排污特点,对评价因子进行筛选。 2.2.2.1 筛选方法 本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矸石填埋期间废气、噪声和渗滤液 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要素是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土 壤环境。 2.2.2.2 筛选结果 根据工程各类特征污染物产生情况,结合周围区域环境,确定本项目的评价 因子见表2-2 。 表2-2 本项目环境评价因子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因子 大气环境 SO 、NO 、PM 、PM 、CO、O 、TSP TSP 2 2 10 2.5 3 pH 、总硬度、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 地下水环境 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铁、锰、汞、铅、氟、镉、总大 氟化物 肠菌群、菌落总数、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六价铬 固体废物 矸石 —— 声环境 等效连续A 声级(Lep ) 等效连续A 声级(Lep ) 生态环境 影响植被、水土流失、环境空气 —— 土壤环境 总镉、总汞、总砷、总铜、总铅、总铬、总锌、总镍 —— 2.3 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5 2.3.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修改单)中二级标 准。 表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修改单)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年平均 60 SO2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年平均 200 TSP 24 小时平均 300 年平均 70 PM10 ug/Nm3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35 PM2.5 24 小时平均 75 年平均 40 NO2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4 CO mg/Nm3 1 小时平均 10 日蕞大8 小时平均 160 O3 ug/Nm3 1 小时平均 200 2 、水环境 (1)地表水:根据 《山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9)的规定,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松溪河,该河流属于海河流域,滹沱河山区分区,滹沱 河水系,松溪河,前龙凤垴-东冶头段,水环境功能为过渡区水源保护。执行 《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Ⅲ类标准。 表2-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 单位:mg/L 污染物 PH 溶解氧 高猛酸盐指数 BOD5 COD 氨氮 总磷 标准值 6~9 5 ≤6 ≤4 ≤20 ≤ 1.0 ≤0.2 污染物 挥发酚 氰化物 砷 汞 六价铬 硫化物 粪大肠菌群 标准值 ≤0.005 ≤0.2 ≤0.05 ≤0.0001 ≤0.05 ≤0.2 ≤ 10000 (2 )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 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地下水,执行III 类标准。 16 表2-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II 类 单位:mg/L 污染物 PH 总硬度 硫酸盐 氨氮 硝酸盐 亚硝酸盐 标准值 6.5~8.5 ≤450 ≤250 ≤0.5 ≤20 ≤1.0 污染物 氟化物 砷 总大肠菌群 氯化物 溶解性总固体 挥发酚 标准值 ≤1.0 ≤0.01 ≤3.0 ≤250 ≤ 1000 ≤0.002 污染物 铁 锰 汞 铅 六价铬 氰化物 标准值 ≤0.3 ≤0.1 ≤0.001 ≤0.01 ≤0.05 ≤0.05 污染物 镉 菌落总数 耗氧量 标准值 ≤0.005 ≤ 100 ≤3.0 b 注:总大肠菌群单位为MPN /100mL、菌落总数单位为CFU/mL 。 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农村 地区,执行1 类标准。 表2-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 (A )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备注 1 类 55 45 农村地区 4 、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 15618-2018 )中表1 标准,详见表2-7 。 表2-7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 单位:mg/kg 项 Cd As Hg Cr Pb Cu 目 pH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Zn Ni PH7.5 0.6 25 3.4 250 170 100 300 190 6.5PH≤ 标 0.3 30 2.4 200 120 100 250 100 7.5 准 5.5PH ≤ 值 0.3 40 1.8 150 90 50 200 70 6.5 PH≤5.5 0.3 40 1.3 150 70 50 200 60 注: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量计。 2.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矸石填埋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排放执行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 )表5 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 放限值。 表2-8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项目 煤矸石堆置场无组织排放限值 颗粒物 1.0mg/m3 SO2 0.4 mg/m3 17 2 、声环境 ①施工期 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 )。 表2-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 (A ) 昼间 夜间 70 55 ②运营期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厂界执行2 类标准。 表2-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 (A )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说 明 2 60 50 厂 界 3、固体废物 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 1)及修改 单 (环保部公告 20 13 年第 36 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 2.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2.4.1 评价等级的确定 2.4. 1.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不设置锅炉,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复垦区填充矸石作业扬 尘。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规定的评价等级确定依 据,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判定依据见表2-11。 表2-11 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技术导则) 环境因素 评价分级判据 一级 Pmax ≥10% 二级 1%≤Pmax 10% 三级 Pmax <1% 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TSP ,选择估算模式对项目大气评价工作进行分级计 算,计算结果见表2-12 、表2-13 。 表2-12 本项目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的评价等级表 面源 面源 海拔 面源初始 年排放 排放 评价因子源强 面源名称 长度 宽度 高度 排放高度 小时数 工况 m m m m h 粉尘 g/s 18 复垦区 (南区) 100 100 975 50 8760 连续 0.1845 复垦区 (北区) 100 100 945 50 8760 连续 0.1845 表2-13 大气评价等级计算表 蕞大落地 蕞大浓度 污染因 评价标准 占标率 推荐评 推荐评价范 污染源 浓度 落地点 D10%(m) 子 (ug/m3) (%) 价等级 围(km2) (ug/m3) (m) 复垦区 颗粒物 64.794 125 900.00 7.20 0.00 二 5.00 X 5.00 (南区) 复垦区 颗粒物 44.088 145 900.00 4.90 0.00 二 5.00 X 5.00 (北区) 根据上述评价级别判断,结合当地环境状况、行业污染特点及本项目采取的环 保措施,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2.4.1.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规定的评价等级 确定依据,进行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判定依据见表2-14 。 表2-14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判定依据 评价等级 废水排放量Q/ (m³/d ); 排放方式 水污染物当量数W/ (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 ≥20000 或W ≥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 且W <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 注: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 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场址南侧约2.06km 处的松溪河 (相对于南区);项 目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和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中表 1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 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 。 因此,本次评价仅进行地表水影响分析。 2.4.1.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本项目属于“U 城镇 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152 工业固体废物 (含污泥)集中处置—一类固废Ⅲ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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