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
1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晋中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晋中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二级市场交易。
我市所辖以出让、划拨、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交易,应当在土地二级市场进行。《办法》分七章,主要从总则、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责任等方面,对建立完善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做了规定。
《办法》自2021年2月11日起施行。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迎来新利好,注入新活力。
晋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市直各部门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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