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又有三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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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平安晋中”专项行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努力实现“一减少、两不发生、三明显”的目标,3月15日夜间,平遥交警卜宜执法站连续查获3名“酒司机”,并依法严格予以处罚。
当日21时37分许,平遥交警卜宜执法站在平孟线小城村路口开展行动时,******检查一辆冀A23MXX奔驰小轿车后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侯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62毫克,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1时41分许,阎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沿平孟线快速驶来,执勤交警发现该摩托车未悬挂号牌、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便将其拦停进行检查,随即发现其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无牌、不戴头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1时52分许,一辆晋K133XX黑色小轿车行至小城村路口时,行驶状态异常,行至检查点位附近时又突然减速,欲躲避交警检查,但很快被平遥交警大队卜宜执法站民警******。经检测,该车驾驶人耿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43毫克,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目前,平遥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法分别对上述3名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无牌、不戴头盔、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记分并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全县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加强夜间路面管控,持续开展“平安晋中”专项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出行环境。
【温馨提示】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遇突发情况应急反应迟缓,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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